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的通知》(司规〔2020〕6号)精神,继续做好我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我县司法局对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作出安排。
一是科学谋划值班规则。依据疫情防控情况,我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采取现场值班、电话值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司法局根据全县在册律师数量,明确律师到县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值班。
二是规范律师值班制度。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向他人泄露工作中掌握的案件情况,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按照《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完成工作日志。
三是认真落实考勤制度。县局严格督促值班律师准时到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岗的,须由律所提前做出调整并及时报备法援中心;无故不到岗及迟到早退情况,将定期通报并纳入律师年度考核范畴。
规范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提升窗口法律便民服务,使来访咨询人、受援人得到更专业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从而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霍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