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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话民生】“援”在身边,情暖人心
页面功能: 【字体: 】   时间:2022/4/22】  编辑:管理员】  【关 闭】  【打 印

我叫杨某进,男,今年57岁,是裕安区青山营桥村人,是个典型的农民工。去年我就在裕安区青山乡汪某承包的工地处打工。工期结束近半年了可汪某欠我9000元工资分文没给,我打电话催讨了数次,他都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推辞,我可不能白白的给他打工不要工资啊,我该怎么办呢?

 我非常的无助,找到了营桥村村委会,向村干部诉说了我的情况,村干部说我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民生政策,让我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022317日我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了我,在安抚我不要着急的同时,进一步了解包工头的姓名、通信方式和工资具体数额等情况,然后为我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及时联系汪某。一开始汪某以现在没钱有钱再还等各种理由推辞,不予理睬。当天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只好组织我和汪某到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援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事情产生的原因、经过、解决的困难等问题反复向汪某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不支付务工人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通过艰难的劝说和引导,汪某终于同意支付欠我的工资,经进一步确认欠我三个月工资9000余元,同时经过工作人员再三协调,汪某最终同意暂时支付我一半工资,并承诺在一个周内想办法将剩余工资全部支付,并最终成功达成书面调解协议。一周后,汪某主动的把剩下的工资送到法律援助中心,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交付给了我。

 拿到工资和签订的协议,我万分感激,真是法律援助有真情,风雨之中送温暖。要不是法律援助的好政策为我撑腰,我的工资就“打水漂”了。感谢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感谢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和无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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